关于举办 “中国梦•我的梦”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28浏览次数:36

全校师生员工: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将个人的前途命运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结合起来,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不懈奋斗,教育部党组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
          根据教育部思政司《关于在全国高校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3〕12号)和我校党委《关于在全校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学校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联合举办 “中国梦•我的梦”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时间
         2013年4月1日至6月15日
     二、征文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
     三、征文要求
      1、征文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体裁不限,题目自拟,内容围绕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坎坷追梦历程的深刻启示,围绕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用文字记录和讲述亲历亲见的“中国梦”,体现和反映广大师生的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强化对自身责任和使命的认识,树立实干兴邦精神,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
     2、征文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
     3、征文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
     四、投稿方式及要求
     1、投稿方式:参赛作者请将纸质稿件送至《西北师大报》编辑部 (教学1号楼501房间),同时将电子稿件发至:xcb@nwnu.edu.cn邮箱。联系人:牛丽杰、赵宝巾,联系电话:0931-7971944。
     2、征文稿件统一用Word格式,打印在A4纸上,标题用黑体小二号,正文用仿宋体四号。来稿需在标题中标明“中国梦•我的梦”征文字样,稿末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3、师生可单独投稿,亦可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稿。
     4、各学院在院级选拔的基础上,至少推荐5篇征文参与全校评选。
     5、师生员工亦可在教育部征稿时段(2013年3月20日— 9月20日)内,以个人名义向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自行投稿,投稿邮箱:wdzgm@people.cn ,投稿时请在标题中注明“我的中国梦”征文字样;或者将作品寄至:(100733)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信封注明“我的中国梦”征文字样),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所有投稿请在文末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所在学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来稿一律不退)。
      五、征文评选
       1、我校征文截止后,主办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稿件进行评选,确定获奖作品及等次名单。
       2、学校主题征文活动设一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5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300元;优秀奖30名,优秀组织奖5名。所有获奖作品和优秀组织单位均颁发荣誉证书。《西北师大报》、校园广播和校园网等学校媒体将开设专栏,刊发获奖作品。
       3、我校征文活动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学校将推荐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征文活动。
       4、教育部征文活动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40名,优秀奖60名,优秀组织奖5名。获奖者将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获奖文章将陆续在《光明日报》、人民网、光明网等报刊、网络择优刊发。
 
党委宣传部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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