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学术月系列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教育科学学院2023年度“学术之星”“实践之星”研究生评选办法,具体如下。
一、评选工作小组
组 长:王兆璟
成 员:刘旭东、李瑾瑜、周晔、吕世虎、傅敏、郑名、杨中枢、李金云、张善鑫、樊改霞、高承海、杨鑫
二、参评对象
学院 2022 级硕士研究生、2022级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和教育博士(不限年级)。
三、指标分配
研究生院给我院下发“学术之星”学硕、学博名额共7名,结合本院实际,分配给学硕指标4名、学博指标3名;研究生院给我院下发“实践之星”专硕、专博名额共4名,结合本院实际,分配给专硕指标2-3名、专博指标1-2名,具体则根据研究生提交的成果材料评审结果决定。
四、评选程序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二)教育科学学院评选工作小组依据学校下达指标和申请学生的综合排名顺序择优确定初选名单。
(三)学院官网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五、日程安排
时间:2023 年11月25日。
地点:硕士研究生:弘文楼(特教楼)159报告厅;
博士研究生:弘文楼(特教楼)510会议室。
(一)学术论文评选
1.评委由7位及以上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2.具体程序:先由每位研究生陈述论文10分钟,必要时请准备PPT,之后由1位评审委员系统地点评5分钟,随后5分钟时间由其他评委和同学提问与评论。若有研究生因在外参加学术会议而无法现场汇报的,则开通腾讯会议在线汇报。
注:已发表论文和文献综述类论文不能参加评选,论文重复率不能超过20%。
(二)实践成果评选
1.评委由7位及以上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2.具体程序:若参评成果为获奖/荣誉,参评人可对其进行简要介绍;若参评成果为社会实践调查、项目规划策划设计,则需准备10分钟左右的陈述,必要时请准备PPT。
注:不在学制内的实践成果、与教育实践弱相关或已发表论文和文献综述类论文不能参加评选。
六、评选细则
(一)论文评选
评分维度(实证研究) | 评分维度(理论研究) | 分值(分) |
论文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 15 | |
研究框架(在系统地整理和分析重要文献基 础上,建立了探究问题的理论框架,观点鲜明) | 文献丰富,资料 详实。分析思路清晰 ,结构严谨,富有洞 察力。 | 15 |
研究方法(研究方法适宜于回答研究问题, 工具设计过程规范,抽样原则得当,调研过程规 范,论述的逻辑性强) | 15 | |
研究结果(研究结果表述规范、条理清晰) | 得出富有解释力的理论观点,并有力地回应了研究主题 或问题。 | 20 |
讨论与结论(对研究结果在理论和政策/实践 层面进行了深入讨论,对研究的限制有清晰的说 明,简要地概括出重要的研究发现) | 20 | |
参考文献 (包括国内外本课题相关的重要参考文献,表达规范) | 5 | |
学术表达与回应 (表达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流畅 ,能够抓住问题的核心予以回应) | 10 | |
合 计 | 100 |
(二)实践类成果评选
评委会根据所获奖项、荣誉的类别、与教育领域的关系、级别高低(国家级、省部级、校级或院级)等因素综合评定。
教育科学学院
2023年11月22日